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自贸岛公司注册、海南公司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
公司解散诉讼制度析疑(一)_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公司解散诉讼制度析疑(一)

公司解散之诉是解决公司僵局的最终机制,也是公司被实施安乐死的一种形态之一。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

18508932366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公司解散诉讼制度析疑(一)

发布时间:2021-06-28 热度:

公司解散之诉是解决公司僵局的最终机制,也是公司被实施安乐死的一种形态之一。其法律依据公司法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规

公司解散之诉是解决公司僵局的最终机制,也是公司被实施安乐死的一种形态之一。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规

公司解散之诉是解决“公司僵局”的最终机制,也是公司被实施“安乐死”的一种形态之一。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规定。

  从文义解释的原则来看,提起该类诉讼需满足几个关键的法律要件:一是股东之间的合作关系已经完全破裂,导致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从而形成了所谓的“公司僵局”;二是公司的继续存在不仅不能为股东带来投资利益,反而使得股东利益将会受到严重损害;三是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股东争议,只能解散公司后进行清算。

  应当说,由于公司法只有上述原则性规定,导致公司解散之诉的受理条件与裁判要件在司法实务中极易产生争议。尤其是在如何理解“经营管理”的含义;如何判断公司已经形成了“严重困难”和“僵局”;以及通过“其他途径”的救济等是否属于解散之诉应予受理或公司应被解散的前置条件等方面容易发生歧见。为此,公司法之“解释二”作了比较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但依然歧见重重,需要进一步的析难辨疑。

  一、公司解散之诉的受理条件

  公司法“解释二”对可以作为法院受理公司“解散之诉”的法定事由列举性地规定了下列四种情形: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笔者认为,上述四方面的情形既是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受理条件,也是法院能否据此作出“解散”公司判决结论的实体裁判规则。在提起解散之诉时,请求解散公司的股东在涉诉理由方面的表达必须满足上述四项条件之一方可将其起诉纳入可予受理的范畴。当然,法院对原告所提交的立案证据仅限于形式审查,这些证据是否具备对“公司僵局”的实质性的证明力则是实体审理的任务,法院不得在立案时要求原告证实“的确”已经构成了“公司僵局”。

  必须注意的是,上述条件中的“经营管理”和“严重困难”所指向的内容是指公司的治理机构及治理状态,而非指公司本身的日常经营性事务遇到了困难。公司实务中往往存在这样的情形,即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已经完全“瘫痪”,但公司在实际控制人的管控下本身的经营能力却并未受到损害,依然运转正常并能够开展正常的商事交易和经营活动。因此,这里的“经营管理”和“严重困难”应当理解为在公司的“治理状态”方面构成了“冲突”和“僵局”,而不能望文生义地认为是公司的商业经营能力陷入困境。否则,等于认可当存在“公司僵局”但公司在实际控制人的管理下依然能够正常经营情形下的股东解散诉权将被永远剥夺的状态。(未完待续)

  作者:师安宁 海南大成专业客服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中华全国专业客服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特约法治评论员
  交流信箱:shianninglaw@126.com
  办公直线:010-58137221



【作者简介】
师安宁,海南大成专业客服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是一家专注于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公司注销、代理记账、营业执照、资质代办、许可证、企业报税/年审、财务代理等一系列业务服务,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税相关知识,欢迎点击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24小时客服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企业股权变更、减资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上一篇:公司将解散 监事私自转移财产被诉
下一篇:浅析公司司法解散的理论基础

相关阅读

公司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的步骤

导语:常说的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那公司解散的清算是怎么样的呢?叮叮鸟小编为您解答。一、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时,应当...

公司解散时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解散时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解散时如何进行清算?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的必须步骤。公司清算首先要成立清算组,而成立清算组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情况,一是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为清算人的法定情形;...

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法律问题
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法律问题

解散以后公司的法人人格仍视为存续。公司作为法人,不向人一样,已经死亡就失去了民事主体地位。在公司解散以后,还要经过清算,注销登记,公司的法人资格才最终消灭。...

公司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转换的条件
公司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转换的条件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及破产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应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也就是说,公司资不抵债是公司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转换的一般条件。已经开始解散清算的公司,...

友情链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会计网校 | 便民信息网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 | 海口市人民政府 | 海南省人民政府 | 搜外友链 | 海南省电子税务局 |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  | 双乾一站式知识产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北京注册税务师 |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海关总署 | 财经中国网 | 新浪网 | 百度 | 腾讯网 | 网易 | 中国财税法治网 | 短信验证码 | 领英人才网-海南招聘信 | 上海注册公司 | 高铁助手 | 知识产权 | 上海公司注册 | 石家庄代理记账 | 免费小说阅读 | 深圳代理记账 | 海南法律顾问 | 天涯时光社区 | 法律知识库 | 合肥营业执照办理 | 领英人才网 | 青岛代理记账公司 | 厦门注册公司代办 | 爱尚公采 | 免费注销公司 | 代理记账公司 | 海南注册公司 | 西药招商网 | 柳色阅读网 | 优惠商城 | 海南人才在线 |

官方微信公众号

集团总部18508932366

海南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2-1号紫荆信息公寓B座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