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欢迎您!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法务 > 企业法库 >
《民法典》第四编 人格权 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_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 海南公司注册 海口代理记账 海南工商变更 海南猎头招聘 海南法律纠纷

《民法典》第四编 人格权 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

《民法典》第四编 人格权 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权..

0898-66726023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民法典》第四编 人格权 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

发布时间:2021-03-17 热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民法典》目录

《民法典》第四编 人格权 第四章:肖 像 权


第四编  人 格 权


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零二十六条  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三)内容的时限性;

  (四)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五)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

  (六)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第一千零二十九条  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第一千零三十条  民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适用本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关闭窗口
上一篇:《民法典》第四编 人格权 第四章:肖像权
下一篇:《民法典》第四编 人格权 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

相关阅读

《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十章:建筑物和
《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十章:建筑物和

《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十章: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九章:饲养动物
《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九章:饲养动物

《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八章:高度危险
《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八章:高度危险

《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八章:高度危险责任...

《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七章:环境污染
《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七章:环境污染

《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官方微信公众号

集团总部0898-66726023

海南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2-1号紫荆信息公寓B座8楼

北京分部

上海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