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注册商标之后有哪些义务
发布时间:2021-07-22
如今许多海南企业会通过商标注册来保护品牌的权益,成功注册商标之后,不仅是拥有权利,还有一定的义务,商标权人应当承担义务,下面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财务就来说说商标权人有哪些义务,一起来了解一下把。
一、注册商标权利人的义务
1. 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使用注册商
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2. 商标注册人应当严格按照
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权利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
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 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
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 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 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 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 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 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 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商标权人在享受这些权利的同时,要严格把控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正确的使用商标,否则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商标撤三、商标被吊销等等,若商标到期要及时办理续展手续,才能继续享受这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