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复审。商标被驳回的最常见的理由就是商标近似,那么近似商标驳回复审能成功吗?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一、近似商标的认定原则是什么?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对有争议性的商标进行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比对。主要从所涉商标或其构成要素的显著程度、市场知名度等具体情况考虑,包括对比文字的字形、读音和含义,图形的构图和颜色,或者各构成要素的组合结构等基础上,对其整体或者主要部分是否具有市场混淆的可能性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2、认定商标近似时,考虑请求被保护的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显著性越强、知名度越高的商标,被混淆误认的可能性越大,因而对其保护的强度亦越大。
二、什么是驳回复审?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三、近似商标驳回复审能成功吗?驳回复审之所以有成功的可能性,是因为商标驳回是商标局作出的,但是商标驳回申请是向商评委提出的,商标局与商评委的审查标准有所不同,表现在:
1、商标局审查完全是根据递交的材料,不会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而如果提驳回复审的理由中有涉及商标的实际使用的,商评委会考虑。
2、对商标是否近似的判断,商标局与商评委的标准也略有不同:商标局基本是按照审查标准来审核,而商评委考虑的方面会比较全。
3、商标审查的主观性较大,因为商标注册申请是商标局一名工作人员结合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互比对、电子审查、独自判断、部分近似整体驳回的一种审查制度,不同的审查员得出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而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评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合议组,结合商标驳回理由、商标驳回复审事实理由及所提交的实际使用证据材料等综合判断、书面审理、全面把握、少数服从多数的一种审查制度。
四、商标驳回复审不成功怎么办?对于商标驳回复审不成功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一种就是规避开驳回理由重新注册申请新的商标。另一种就是将商标评审委员起诉到海南市一中院,通过行政诉讼来继续陈述申请人之正当理由。当然了如果对海南市一中院判决不服的,还可向海南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坚决依法维护自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看了上面的内容,大家会不会发现,其实近似商标驳回复审能不能成功是说不准的,但是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小编想说的是如果不进行驳回复审,那注册申请的商标就完全没有希望了,所以有时候是需要放手一搏的。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请直说,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一定会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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