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海南公司注册 > 公司变更与注销 >
文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适用的情况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6-30

文昌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会计资料,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纳税人。相对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文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则相对方便很多。那文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多少?适用的情况又有哪些呢?还是跟着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我们还是先来了解一下文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税率吧!了解了之后才知道再说使用情况,大家说是不是?

一、文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税率都有哪些?

很多人都觉得文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税率只有3%,但其实不是这样的,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适用的征收税率是不一样的,常见的有2%的征收税率、3%的征收税率还有5%的征收税率,具体这些征收税率适用什么情况下使用,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小编将在下面给大家介绍,大家不要着急。

二、文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2%征收率的情况

文昌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三、文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情况

1、试点纳税人中的文昌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其他服务文昌小规模纳税人。

四、文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情况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上面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小编已经给大家介绍了文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税率以及适用情况,大家了解了之后就可以根据相应的计税计算应纳税额,并进行预缴税款,然后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履行自己纳税的义务。有需要让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代理记账的可联系17726819961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是一家专注于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公司注销、代理记账、营业执照、资质代办、许可证、企业报税/年审、财务代理等一系列业务服务,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税相关知识,欢迎点击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24小时客服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