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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应该避免这些误区
发布时间:2021-06-20

税务代办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国家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小型微利企业应纳所得额50万以下都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除了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要求外,还有其他要求,比如工业企业需要符合年度应纳所得额不能超过50万,公司员工不能超过100个人,公司的资产总额不能超过3000万。其他类型的企业需要符合年度应纳所得额不能超过50万,公司员工不能超过80人,公司资产总额不能超过1000万。

小型微利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时候要避免的5个误区:

误区一:认为所有的小型微利企业都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想要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是需要符合上面所提的标准要求才能享受。

误区二:如果公司工业人数超过了标准,并且年资产总额也超过了标准,那就不再是小型微利企业了。

判定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需要计算出企业全年的季度的平均值,如果企业的全年季度平均值没有超过规定的标准数值,那么即使是年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超过标准,也仍旧还是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误区三:一般纳税人是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其实只要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要求,那么也是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

误区四: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都需要提前备案。

很多创业者对这种误区也常常犯,其实只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需要提前备案,直接填纳税申报表就能享受优惠政策。

误区五:应纳税所得额不允许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其实这是允许的,因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可以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和允许弥补年前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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