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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呆了!申请双软认证可以享受这么多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1-06-20

现我国的互联网在我国迅速发展,计算机软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现在国家为鼓励软件企业出台了很多相关的优惠政策,让企业能够享受两大税收优惠政策,极大地改善了我国软件企业的发展环境。

双软认证就是其中一项,双软企业有两个证书:一个是软件著作权证书;一个是软件企业证书。"双软认证"则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看看申请双软认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现将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统一调整为16%)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软件企业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1)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简称“两免三减半”)。

(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4)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以上就是申请双软认证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如果你是计算机企业还没有申请双软认证那你就坑大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双软认证的相关资讯,可以搜索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进如我们的官网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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