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的工资到手之后,大家都觉得比之前多了一点,主要还是因为5000元个税起征点的原因,前段时间吵的沸沸扬扬的个税起征点随着10月份工资的发放尘埃落定了,月薪达5000元的朋友可以不用缴税个人所得税了,这对于企业来讲也节省了不少的税额,更让人开心的是,月薪过万也将不用纳税了,这里所说的不用纳税并不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是又出来了一项新政策相当于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或许大家对于专项除加扣除的政策不以为然,认为想要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事实并非如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明年起,将新增6项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无疑对自然人纳税人来讲,月入万元有望迎来免税时代!这一规定彻底解决了对于工资较高却负担较重的家庭的一大难题,如果是独生子女,并且需要赡养老人和养育子女,月入万元左右也不必缴纳个税了。
国家为减轻职工生活负担,除了调整个税起征点之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规定也将实施,具体包括以下六项:
第一,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第二,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第三,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四,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第五,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第六,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扣除额度2000元。
小编在此以真实案例做下分析,小王是独生子女,并且需要赡养老人和支持子女教育,每个月还要定期还房贷,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对小王的个税进行附加后除,两个孩子可扣除2000元,赡养老人且老人年满60周岁,每月可扣除2000元,房贷利息扣除1000元,加起来正好是5000元,再享受5000元个税减免政策,最后的结果是不缴纳任何税收手工资仍然是一万元。看来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的实施,确实解决了广大职工生活负担重的问题,值得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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