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于近日公布,《办法》中主要包括两部分优惠政策:明确了申报企业所得税八大优惠事项,调整了“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对于企业来说不仅大大降低企业纳税额,而且有效缩短纳税申报办理时间,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在此提醒广大企业,要想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做好企业财税资料留存。
(1)企业留存备查材料要遵循《目录》“后续管理要求”进行提交。企业应当在税务年检后,依照自身所经营的行业,对照《目录》中的“后续管理要求”所列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材料,且材料提交时间不得超过本年度税务年检时间。如:企业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了企业申报纳税,那么企业需要留存备查资料也应同时进行归集和整理,并在5月31日前按照所享受的优惠事项“后续管理要求”所列内容提交材料。
(2)企业留存备查资料留存时间为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企业完成税务年检结束后的10年时间。
3、企业留存备查资料的意义(2)税务年检后在后续管理时,所提供的留存备查资料要与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情况、相关技术领域、产业、目录、资格证书等相符合;
(3)企业留存备查资料不能弄虚作假,不得骗取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在税务机关进行管理核查时未做到以上3点,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其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等相关规定处理。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是一家专注于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公司注销、代理记账、营业执照、资质代办、许可证、企业报税/年审、财务代理等一系列业务服务,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税相关知识,欢迎点击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24小时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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