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其中一个公司通过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代价取得其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后继续存续,而其他公司在被吸收合并后丧失独立法人资格。那么企业吸收合并过程中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契税。企业吸收合并过程中,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的,享受免缴契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按法律规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土地增值税。吸收合并转移变更房地产的享受免交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3、增值税。吸收合并中实物资产、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根据相关规定: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资产的出让方需将资产重组方案等文件资料报其主管税务机关。
4、营业税。在企业吸收合并过程中,实物资产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为了能够确保企业的长久发展,除了需要做好以上信息的了解之外,还需要了解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信息,毕竟这样既可以确保企业发展,同时也能确保企业税务筹划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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