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登记是在当地政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此项服务,一般是3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办理材料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备注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1份。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复印件1份。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原件1份。
5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原件1份。
6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复印件1份。
7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
说明:1.所提供自制材料均须A4纸打印,内容完整、清楚,无涂改;
2.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提供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办理流程(一)被委托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工商局窗口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颁发《营业执照》。
(三)办理变更登记的被委托人凭《收件通知书》到排号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后,被委托人凭《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正本领取营业执照。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其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签字。请用A4纸打印。
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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