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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发布时间:2021-06-20

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可以通过三种渠道进行办理,下面我们就分别来说一下: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1、填写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
3、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


4、报表保存成功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


5、若需补缴税款则通过税款缴纳菜单自行选择相应的方式缴款。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1、填写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登陆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3、点击【经营所得(B表)】,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
4、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5、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6、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若有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则在此环节录入);


7、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三、办税服务厅
报送资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办理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注:
1、未填写“经营所得(A表)”的企业,应在填写完成后进行经营所得(B表)操作。
2、查账征收的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经营所得(B表)。
3、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再填报经营所得(C表)。
4、有综合所得又有经营所得,则投资者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只能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如果您忘记去申报是需要补申报和缴纳罚款的,如果有的税款还没有缴清,还要缴纳滞纳金。那么你说了,我们是个体户对于税务方面真的有什么没有精力去管怎么办?其实现在个体户完全可以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帮助自己进行日常的记账工作及报税工作。个体户花很少的钱就能够得到专业会计的服务,保障自己的经营纳税不出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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