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开展,大家在税收方面也产生出各式各样的问题,很多人不清楚什么情况下才需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下面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就跟大家详细讲解。
问:什么是自行纳税申报?
答:自行纳税申报,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申报收入并清算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
问:哪些人需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答: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个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将同一月份所得合并,按照合并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如果两处已经分别扣缴税款,要从总额中减除相同月份两处已经缴纳的税款,就其差额申报补缴。
问:一个人取得多项所得,应如何计算纳税?
答:当纳税人兼有两项或两项以上应纳税所得时,按项分别计算纳税。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同项所得要合并计算纳税。
问:自行纳税申报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答: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既可进行纸质申报,也可选择网络申报。需要补、退税款的纳税人暂不适用网络申报,需到地税申报大厅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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