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在某市区商业中心租赁了场地用于日常办公,目前已对其进行装修,并将其中的一部分进行转租,对于租入再转租的房屋,要不要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虽然贵司承租以后进行了装修,然后再转租,但是仍不属于该房产的所有人,因此,贵司即使租入再转租,也无需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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