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是一种转移性支出,现行财政补贴包括价格补贴、职工生活补贴等,补贴对象为职工。对于财政补贴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财政补贴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收到财政补贴的时候,首先要准确判断是否与取得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财政补贴收入是什么意思?
财政补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在我国传统的预算体制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下,该资金也称为经费,收到的该笔资金称为拨入经费。
财政补贴收入仅包括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领取的无须单独报账的预算内资金。
(1)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利用非财政补助资金,如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或附属单位缴款补助附属单位的正常业务的资金,应作为附属单位的上级补助收入,不能作为财政补助收入;
(2)拨入的财政补助限定专门用途且要求事业单位单独核算并报账时,不能作为该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而应作为拨入专款;
(3)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不包括在财政补助收入中。
财政补贴收入相关会计分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随着资产的使用而逐步结转入损益;会计分录如下:
企业在收到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递延收益
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按合理、系统的方法)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2)将补助冲减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长期资产的实际取得成本。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此类补助主要是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受益期相对较短,所以通常在满足补助所附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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