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财会人员来说,除了日常的做账、制作财务报表外,每年都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需要大家去完成的,那就是汇算清缴了。很多人都不清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扣除标准是什么,下面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就跟大家详细讲解。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扣除标准
1、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扣除比例:100%
即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支出扣除比例:14%
即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比例:8%
即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工会经费支出扣除比例:2%
即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5、研发费用支出加计扣除比例:75%
即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6、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扣除比例:5%
即企业发生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分别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7、业务招待费支出扣除比例:60%、5
即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比例:12%
即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9、手续费和佣金支出扣除比例:5%
即一般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不超过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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