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销售商品时应对其附加值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缴纳的增值税应怎么做账?
缴纳增值税怎么做账?
增值税是指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来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来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者商品的附加值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期末,企业有应缴但是未缴的增值税的时候,应当将“应交增值税”的明细科目,转入到“未交增值税”的明细科目
1、首先结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同时,要确认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在缴纳增值税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如何区分?
应交增值税平时有发生额,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应交增值税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填写。
未交增值税专门用来核算未缴或多缴增值税的,平时无发生额,月末结账时,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时,为应交增值税,应将其贷方余额转入该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缴的增值税;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多交增值税时,应将其多缴的增值税转入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缴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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