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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差旅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1-06-20

公司员工因公务出差,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差旅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上述规定的差旅费支出准予扣除。

差旅费相关账务处理,具体如下:

1.借出时

借:其他应收款——某人

贷:库存现金

2.报销时

①全部花完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某人

②有剩余现金

借: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某人

3.钱不够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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