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海南代理记账 > 财务咨询 > 日常财务咨询 >
购销合同包含运输服务,能否按万分之三缴纳印
发布时间:2021-06-20

我司为一般纳税人,近日和甲公司签订了一份空调采购合同,其中合同中约定销售空调的同时会提供运输服务。请问印花税能否统一按照购销合同直接以万分之三税率缴纳?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综上,如果贵司在合同中分别记载采购和运输金额的,那么购销金额按照购销合同适用万分之三税率缴纳印花税,运输金额按照运输合同适用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如果合同中未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将全部金额适用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是一家专注于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公司注销、代理记账、营业执照、资质代办、许可证、企业报税/年审、财务代理等一系列业务服务,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税相关知识,欢迎点击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24小时客服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