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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免征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6-20

企业发生一笔专利所有权的技术转让业务,请问技术转让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技术转让收入会计分录

1、技术转让时,做以下分录处理: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资产处置损益/营业外收入

2、技术转让后收到的产品销售分成收入,做以下分录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可以享受技术转让的优惠。对于年度转让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所取得的收入,其中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收入属于什么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属于营业外收入。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处置无形资产,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税费等后的净额,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核算。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比如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捐赠利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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