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海南代理记账 > 财务咨询 > 日常财务咨询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吗?
发布时间:2021-06-20

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为销售产品一般都会产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吗?就该问题,本文将作详细解答。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其中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则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的相关规定,对于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其中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则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总结: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当年不能完全扣除的,也就是超过了当年销售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的,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相关会计分录

1、支付广告费会计分录

企业广告费应计入销售费用——广告费科目核算,支付广告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分录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业务宣传费会计分录

如果是销售部分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则计入销售费用;如果是管理部分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则计入管理费用。

(1)自产产品用于业务宣传费,分录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外购产品用于业务宣传费,分录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或者: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更多推荐:营改增后广告宣传费用应取得什么样的发票?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是一家专注于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公司注销、代理记账、营业执照、资质代办、许可证、企业报税/年审、财务代理等一系列业务服务,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税相关知识,欢迎点击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24小时客服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