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为销售产品一般都会产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吗?就该问题,本文将作详细解答。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其中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则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的相关规定,对于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其中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则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总结: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当年不能完全扣除的,也就是超过了当年销售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的,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相关会计分录
1、支付广告费会计分录
企业广告费应计入销售费用——广告费科目核算,支付广告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分录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业务宣传费会计分录
如果是销售部分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则计入销售费用;如果是管理部分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则计入管理费用。
(1)自产产品用于业务宣传费,分录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外购产品用于业务宣传费,分录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或者: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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