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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海关税款滞纳金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21-06-20

企业交税都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如果超过期限,就要收取滞纳金。有进出口货物需要向海关缴纳增值税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也要被依法征收滞纳金,因此会计人员缴纳增值税时需要注意限制期限,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税款的缴纳,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支出。今天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税款滞纳金计算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

海关税款滞纳金的计算

为了促使纳税义务人尽早履行纳税义务,税法规定,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05%的滞纳金。计算公式为:

1、滞纳金=未按期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滞纳天数*万分之五

2、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

3,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滞纳金金额=滞纳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税额×0.5‰×滞纳天数

注意:滞纳天数是从缴纳期限截止日的第二天到实际缴纳税款当天为止。

扣缴义务人未暂停支付相当于税款的款项,但是在一日之内报告的,税务机关可向纳税人直接追缴税款,纳税人没有按照期限缴纳的,应加收滞纳金。如果扣缴义务人暂停支付相当于税款的款项有在一日之内报告的,税务机关可及时将暂停支付的款项征缴,不涉及滞纳金的加收。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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