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是在税务内容里比较重要的一个内容了,不过不是所有企业都需要缴纳资源税,因此许多财务人员对这一块不熟悉。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有关资源税的知识点。
资源税征税范围
我国目前征税资源税的范围主要有矿产品和盐两大类。具体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固体盐等。
征税对象: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依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资源税应纳税额
依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资源税怎么缴纳?
资源税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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