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认证的有效期是180天, 超过此有效期就不能再抵扣了。我们可以考虑使用“红冲”解决这一难题。使用红冲的理由主要有:退货、退款、开票有误等。检查下开具发票的商品是否可以满足这些要求。用“红冲”解决增值税到期的这一难题,还必须跟供应商达成一致。
国家税务局就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中有具体的处理方法: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如果票在购买方手中,由购买者填写《信息表》,如股票没有交给购买方,由开票方填写《信息表》。那我们在通过“红冲”的方式,红冲后在开增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属于虚开发票,有没有风险呢?
发票虚开属于发票和内容和实际业务不一致。不论是“红冲”前还是“红冲”后这比发票的交易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不算虚开。
如果税务机关查处发票实质是认证认证逾期,根本没有退款、退货或开票有误的行为,不排除税务会把账算在虚开上。但即使认定为虚开,由于红票金额低,是不会达到追诉标准的。所以实质上是没有影响的。但如果真的弄虚作假,违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 ,是否会罚款就要看税务局如何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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