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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收入核算及账务处理,速看!_会计实务_海南公司注册
发布时间:2021-05-20

电商愈来愈成为社会的热门行业,电商管帐行业也相应而生,那么电商收入核算账务处理惩罚你都把握了吗?

电商收入核算及账务处理惩罚,速看!

一、虚拟性企业运用收付实现制的公道性阐明

我们知道,传统的企业管帐核算基本是权责产生制,是基于管帐主体一连性策划、以管帐分期假设为前提的,因为管帐主体不不变就不会有一连性和管帐分期的须要,脱胎于九十年月的虚拟企业,形式上是具有各自资源与优势的企业为了实现一个仅靠自身本领无法告竣的方针而成立在信息网络基本上的企业同盟体,不是法令意义上的经济实体,这是电子商务配景下呈现的一种新生现象,一般告竣方针后,虚拟企业连系体随即遣散,其主体的分合的随意性注定显示其管帐主体的不不变性,不不变一定没有分期的须要,更由于虚拟企业的出入业务往往在项目策划期和生意业务期就实现,管帐分期不复存在,因而以传统的权责产生制用之于虚拟企业好像面对着挑战。有学者提出回收收付实现制越发切合虚拟企业的核算要求。

二、权责产生制在电商企业的运用

固然虚拟企业回收收付实现制好像更为公道,但由于在我国由于诚信机制的不健全,缺乏虚拟企业大局限成长赖以保留的泥土条件。因而在我国电子商务配景下,大部门电商企业同市场竞争,存活的大部门是有相对不变的策划情况,因而一连性策划假设的条件慢慢成熟,更由于权责产生制更能为打点者提供越发科学精准的财政数据,若利用收付实现制是差异的电商企业的管帐数据不具备可比性,管帐核算的信息也不足科学,容易哄骗利润,所以今朝回收权责产生制依然是较量切实的管帐核算基本。

三、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

2017年7月5日,财务部正式宣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管帐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修订的收入准则明晰收入确认的焦点原则:企业该当在推行了条约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处事的节制权时确认收入。环绕焦点原则,确定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

(一)识别与客户订立的条约

(二)识别条约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三)确定生意业务价值

(四)将生意业务价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五)推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新修订的准则保持了与IFRS《国际财政陈诉准则第15号——客户条约收入》的一致,收入确认尺度更切合实质性原则。

四、对某一时点转移节制权的认定的五个迹象(某一时点推行履约义务):

(一)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二)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三)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四)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酬金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酬金;

(五)客户已接管该商品。

五、电商常见模式收入确认原则

(一)B2C模式

B2C(Business—to—Customer)即商家对顾主的电子商务模式

1.B2C业务流程

买家网上订单→电子付出货款到第三方平台(如付出宝)托管→第三方平台通知商家发货→通过物流快递配送至买家验货并确认→买家收验货后付出平台将货款划拨至卖家账户

2.收入确认焦点原则

按照财会2017年22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管帐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的划定:企业该当在推行了条约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节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节制权,是指可以或许主导该商品的利用并从中得到险些全部的经济好处。

取得相关商品节制权,是指可以或许主导该商品的利用并从中得到险些全部的经济好处。对付在某一时点推行的履约义务,企业该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节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定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节制权时,电商企业该当思量下列迹象:发出货品收到物流公司返还的快递单号,意味风险和酬金全部转移,固然存在比传统行业退货率高(电商销售存在往往附带着7天无来由退换的销售条件),但大型电商退货率会保持在一个公道程度,将来跟着禁锢的增强,退货率不会居高不下,据此,满意某一时点收入确认的条件此时可以在买家验货流程步调实现对收入简直认。

(二)O2O模式收入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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