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方的管帐核算一般是:
1.收到受托加工的质料时,海南公司注册,海南公司注册,按条约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挂号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对付加工进程中产生的出产本钱:
借:出产本钱
贷:原质料——帮助质料
应付职工薪酬
制造用度
3.加工完成按条约划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假如加工的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产物的,受托方应该推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这里的计税价值一般参照同类产物的价值或构成计税价值×消费税税率)
(2)同时结转销售本钱:
借:主营业务本钱
贷:出产本钱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4.受托方上交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