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31日电(鄂智超)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日至2015年8月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11-2015年款进口大众品牌的甲壳虫、尚酷及高尔夫系列汽车,共计14800辆。
2011年9月14日至2012年6月14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11-2012年款进口西雅特品牌的烈昂系列汽车,共计1084辆。
(二)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2011年2月8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2011-2013年款奥迪A1,A3系列汽车,海南公司注册,共计18497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偏差,海南公司注册,其变速箱机电单元的蓄压器螺纹座存在厚度偏薄的情况,在高油压工况下螺纹处可能发生微裂并引起系统油压下降,这将触发仪表盘警告灯亮起;如果用户忽视报警提示并继续使用车辆,随着时间的发展可能出现影响动力传输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及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变速箱机电单元进行软件升级, 以消除安全隐患。另外,针对奥迪品牌中少数暂无适用软件的车辆,为确保及时消除缺陷,海南代理记账,将直接更换机电单元蓄压器的上壳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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