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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集会会议将于2021年3月5日在京召开--新闻库_海南财税代理
发布时间:2021-04-20

  新华社上海12月26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集会会议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集会会议的抉择。按照抉择,海南代理记账海南代理记账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集会会议将于2021年3月5日在京召开。

  抉择发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集会会议的议程是:审议当局事情陈诉;审查百姓经济和社会成长第十四个五年筹划和2035年远景方针纲领草案;审查2020年百姓经济和社会成长打算执行环境与2021年百姓经济和社会成长打算草案的陈诉、2021年百姓经济和社会成长打算草案;审查2020年中央和处所预算执行环境与2021年中央和处所预算草案的陈诉、2021年中央和处所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批改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集会会议事法则(批改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事情陈诉;审议最高人民法院事情陈诉;审议最高人民查看院事情陈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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