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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遇到那些问题
发布时间:2021-08-07

现实生活中,在我们自己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遇到一些问题,可能大家没注册过,不是很了解。

小编跟我一起来看一看陵水公司注册时最常遇见的难题有哪些吧,具体如下:

很多投资者在陵水公司注册之后会面临很多问题,比如说税务上的问题,近期我司接到很多投资者前来咨询税务的问题,这里小编就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常见涉税热点的相关问题解答,希望能帮助更多的投资者。

问题一:进行虚假申报或不进行申报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问题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l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题三:税收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问题四:税收优先于哪些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这些就是平时大家常见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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