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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能否承接工程?
发布时间:2021-07-22

房地产企业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能否承接工程?这个问题对于很多建筑企业来说都不难回答,建筑企业没有建筑资质就不能承接工程,房地产企业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自然也是不能承接工程,国家也对房地产开发资质有明文规定。在乐东资质代办市场有12年经验的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商务提醒,没有资质就开展房地产开发是会受到处罚的。

根据住建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无资质开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可见对于没有资质就开展房地产开发工程,处罚是多么的严格。

那么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处罚细化到14类行为,凡是存在以下违法违规情形之一的,都将会受到处罚:

1、房地产企业超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2、企业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3、企业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施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4、企业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5、企业将未竣工验收或是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或是对不合格的房屋按照合格验收;

6、企业违法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

7、企业违法销售商品房

8、企业恶意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

9、企业为依法对其开发建筑的商品房履行质量保修义务;

10、企业囤积土地、擅自改变土地使用途径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以及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

11、企业以承诺售后高额返祖、无风险保底回报、分割拆零销售或原价(增值)回购等诱导方式,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12、企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是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增值证书;

13、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承接查验义务,经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

14、企业信用管理中有其他严重不良记录。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商务提醒,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了会受到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经济处罚之外,申请核定一至四级资质时,还不予获批,并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以及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因此,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对于房地产企业要求是相当严格的,要想成功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小编建议找有经验的资质代办公司代办资质。如果对于房地产开发资质还有疑问,都可通过浏览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商务官网zizhigx.com或电话咨询:0771-5880771 18977770707邓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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