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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分公司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1-07-08

现在很多的公司因为业务的扩张都会选择设立分公司。但是有时候因为一些原因分公司需要变更登记。你知道在海南如何办理分公司的变更登记吗?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办理须知
  
  办理对象

  
  需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局登记的分公司。
  
  办理条件
  
  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所需材料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营业场所用途应与其规划用途相符。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权属证明或《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购房合同及派出所编定门牌的证明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经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协议复印件。
  
  营业场所位于专业市场内的,提交租赁协议、市场登记证、出租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场所位于区(县级市)级以上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科技园内的,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场地证明文件;营业场所为《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穗府办[2007]41号)第四条规定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的,还需提交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可以通过海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http://www.gz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点击下载: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doc
  
  办理流程
  
  无需到现场办理
  
  受理→审查→核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工作日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办事窗口
  

  海南市工商局注册处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地 址:天河区天河路112号
  

  联系电话:020-85596566-3610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梳理的海南分公司变更登记办理指南,如果对此还不清楚,或者想了解更多关于海南公司注册相关信息的话,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也可以直接联系我们的专业人士为你免费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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