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发票会怎样?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解答:丢失已开具的发票是要被罚款的。丢失已开具的发票:百元以下的, 每份20元,累计不超过3000元;千元以下的,每份50元,累计不超过5000元;万元以下的,每份100元,累计不超过1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每份100元,累计不超过1万元;增值税普通发票,每份50元,累计不超过5000元。
丢失百位发票5份以下,丢失千位发票2份以下,或同时丢失百位发票5份和千位发票2份以下的,首次违反并按税务机关要求在限期内改正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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