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海南公司注册 > 公司注册 > 子公司注册 >
海南在2017年7月1日后定额发票还会存在吗?
发布时间:2021-07-01


办理海南公司注册的创业者咨询:海南在2017年7月1日后定额发票还会存在吗?


代理记账报税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解答:7月1日以后还有定额发票,定额发票没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也就是说不需要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也是属于合规税收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已经明确,营改增纳税人可以使用的发票种类有这些: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增值税电子普通发
5、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
6、定额发票
7、客运发票
8、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及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通发票。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也可以写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可以作为税收凭证。


若需要办理海南公司注册、记账报税请右侧咨询客服(或者拨打热线4008-617-099咨询),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免费代理海南公司注册送注册地址。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是一家专注于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公司注销、代理记账、营业执照、资质代办、许可证、企业报税/年审、财务代理等一系列业务服务,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税相关知识,欢迎点击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24小时客服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