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海南公司注册 > 公司注册 > 子公司注册 >
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票可在申请一
发布时间:2021-07-01

客户咨询: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票可否在申请一般纳税人成功后抵扣进项税额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若有不明白之处或者想了解更多税收知识可以关注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如果你需要会计服务(记账报税)的话可以右侧咨询客服、或者拨打热线4008-617-099。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热门服务有注册海南公司、代理记账报税、申请一般纳税人、注销公司、公司转让、公司银行开户、注册商标、网站建设等。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是一家专注于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公司注销、代理记账、营业执照、资质代办、许可证、企业报税/年审、财务代理等一系列业务服务,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税相关知识,欢迎点击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24小时客服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