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下边是小编整理的注销税务流程及资料。
税务注销流程:
1、对于国地税共管户,纳税人一般须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到主管区局申请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
3、纳税人办理完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后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前往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4、税务人员录入注销税务登记受理信息,并向纳税人发放受理回执。
5、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 .
6.纳税人凭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后加盖同意注销意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原注销受理回执及税务登记证到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注销核准手续。
7、税务人员的受理纳税人的注销核准申请后,收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注销所需材料:
1.纳税清算申报表(一式三份);
2.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3.股东决议或上级单位同意注销公司的决议;
4.公司近三年的现金账、银行账、费用账、财务报表、记账凭证、涉及地税的报表(或近三年的清算报告);
5.密码器及IC卡;税控安全设备注销申请表;
6.发票及购领发票凭单;
7.发票缴销单;
8.审计报告;
9.租用房产者提供租赁协议及近三年的付款发票复印件;自有房产者提供最后一次房产税、土地税税票复印件;无偿使用房产者提供该房产的房产税、土地税缴税证明。
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缴纳的企业还应提交: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地税代码章;
2.减免税批复;
3.国税注销证明单。
4.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就是税务注销的流程了,如果您要办理注销,要拿国税局的注销通知书到地税局申请注销,程序和资料与国税的一样,您觉得麻烦的话,可以委托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代为办理,详情请点击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是一家专注于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公司注销、代理记账、营业执照、资质代办、许可证、企业报税/年审、财务代理等一系列业务服务,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税相关知识,欢迎点击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24小时客服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