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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过程中要注意什么问题?
发布时间:2021-06-30

由于我国商标申请量居全球之首,所以商标资源越来越匮乏,很多人注册不了自己喜欢的名字,就会选择购买商标。有购买就有转让,那么在转让的过程中受让方需要了注意什么问题呢?

首先先跟着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小编一起来看看《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商标法》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

一、转让商标应当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双方签订好转让协议后,需到当地公证处进行转让声明。如果转让双方不在同一个地区,只要转让方单独到公证处进行转让声明就可以了,前期材料准备好后,双方需要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否自转让商标是不能成功的。

二、 受让方应当保证商品质量。

众所周知的,商标要通过使用才会产生价值。之所以《商标法》会有这样的规定,原因还是希望大家能把商标合理使用起来,不要因为自身商品质量问题来影响商标的品质。

三、相同或近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这样做是为了了品牌的统一性,类似商品上面出现类似商标,很容易造成混淆误认,也不容易管理。

四、商标品质的保障。

《商标法》里面明确规定了容易混淆或者是有不良影响的商标不予转让。所以受让方在购买商标时一定要注册商标的品质是否是违反法条规定的。有的商标可能是因为之前商标审查员的失误而成功的,这样去做转让商标局会对商标再次审核,如果违反法条规定,商标将会判定无效。

五、 转让后不会下发新的商标注册证

商标转让成功后,自公告日期受让方享有商标专用权,但商标局不会再下发新的注册证书。受让方行驶商标权时,需要原注册证和商标局下发的转让证明配套使用,所以在签订完转让协议后,转让方应当将注册证交给受让方。

六、 商标权的稳定性。

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到期后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进行续展。所以受让方需要购买商标时,要注意商标是否有效。同时商标在有效期内还有可能被他人“撤销三年不使用、无效宣告”等等,故受让方应当了解清楚商标的稳定性,再进行转让申请。

基本上在商标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情就这些了,其他的只要小心一点不会造成多大的影响,如果你需要转让商标或者购买商标,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都可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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