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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免除的含义所得税不征税的“要点”
发布时间:2021-06-28

个税免除的含义所得税不征税的“要点” 2019-06-24

  个人所得税是一种调整征税机关与居民和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因为个人所得税的存在,个税免除政策油然而生,并且很多人都比较关心个税免除的范围。

  个税免除的范围很广,包含很多内容,一是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或者外国组织,国际组织等等颁布的关于科学,教育,技术,个人独资企业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可以享受个税免除的政策。

  二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可以实现个税免除,三是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但是还没有完全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这种类型的人群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除了以上这些,其实还有很多,比如有正规的企业公司或者国家机构规定的报销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等也可以享受个税免除,另外,按节税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等等也可以享受个税免除的优惠。

  其次,还有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也可以享受政策优惠,而且国家还是非常关心残疾,孤老和烈士,对这些人群因为生活原因直接从事个人生产经营所得也能够享税务风险受个税免除,总之,个税免除的适用范围很广,它对很多人都起了重要作用。

  个税免除极大的促进了社会发展,国家发展,个人生活水平提高,首先,对社会而言,帮助贫困人士,残疾人士,烈士等等可以有效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其次,对于国家而言,可以增加稳定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对个人而言,可以提高人们生活水平,改变人民的生活状况,促进人民发展改变用工关系。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在所得税处理上既不同于免税收入,也不同于征税的政府补助和企业的经营收入,在会计处理上,不征税收入又不同于营业收入和其他营业外收入,这样,不征税收入的账务处理就具有相对的复杂性和特殊性。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社保合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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