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海南公司注册 > 公司注册 > 内资企业注册 >
财务会计报告内容
发布时间:2021-06-28

我国《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并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我国《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并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是一家专注于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公司注销、代理记账、营业执照、资质代办、许可证、企业报税/年审、财务代理等一系列业务服务,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税相关知识,欢迎点击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24小时客服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