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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现条约是否缴纳印花税?_税务网校_海南财税代理
发布时间:2021-04-18

近期,有会员咨询贴现条约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咱们本日就来好好阐明一下:

一、国度层面政策:

1.《印花税暂行条例》划定:“借钱条约的范畴详细包罗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钱人(不包罗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钱条约。 ”

2.《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划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罗列的凭证和经财务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

第二十六条划定:“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该当纳税的,应实时携带凭证,到内地税务构造辨别。纳税人同税务构造对凭证的性质产生争议的,应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构造审定。 ”

3.《贸易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打点暂行步伐》(银发[1997]216号)第二条划定:“本步伐所称贴现系指贸易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必然利钱将单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单据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法。 ”

依据上述国度层面政策可见,贴现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并收取利钱的一种短期融通资金方法。但国度税务总局尚未明晰贴现条约是否凭据借钱条约缴纳印花税,咱们再看看处所政策。

二、处所税务构造政策:

1.国度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2018年12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问题26:签订银行贴现条约,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划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立工程承包、工业租赁、货品运输、仓储保管、借钱、工业、保险、技能条约可能具有条约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务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25号)第十条划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罗列的凭证和经财务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银行贴现条约不属于借钱条约,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比方《河南省处所税务局关于单据贴现业务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鲁地税函[2005]30号)中认为,“企业与银行间的单据贴现业务是持票工钱得到资金,将未到期的贸易汇票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扣除必然利钱后收取剩余票款的业务勾当,其实质是一种短期借钱,应按借钱条约征收印花税,其计税依据为单据到期值(不带息单据为单据面值)。”不外该《批复》已经于2013年10月31日废止。

3.《福建省淮北市处所税务局关于明晰单据贴现条约是否缴纳印花税的通知》(淮地税函[2003]143号)中划定,“所谓贴现,是指票持有人在单据到期前,为获取现款而向贴现机构贴付必然利钱所作的单据转让业务。因此,贴现业务不属于借贷行为。贴现条约不属于《条例》所罗列的条约范畴,故不贴花。”

4.国度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0年8月24日对问题:银行治理单据贴现,是否参照借钱条约税目缴纳印花税?

解答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划定:“借钱条约包罗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钱人(不包罗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钱条约。立条约人按借钱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单子作为条约利用的,按条约贴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划定,就借钱条约贴花问题,宣布了《国度税务局关于对借钱条约贴花问题的详细划定》((1988)国税地字第30号),发起您详参。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单据提交给贴现银行,并不是将单据抵押给银行,而是将所有权转移给银行,所有权转移后,持票人不再包袱基于单据所有权上的单据付款责任。因此,单据贴现单不属于借钱条约。

三、问题总结

从处所政策来看,大多税务构造也认为无需缴纳印花税,海口三亚公司注册,笔者也附和此概念,总结来由如下:

来由1: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罗列的凭证和经财务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仅划定了借钱条约的税目,即“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钱人(不包罗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钱条约”。今朝,海南公司注册,财税部分仅明晰了融资租赁条约应凭据条约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钱条约”计税贴花。(国税地字[1988]30号)。对付贴现条约并未在财税礼貌中列明。

来由2:“借钱条约”和“贴现条约”本质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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