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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承接房地产项目涉嫌违法,办理房地产开发
发布时间:2021-06-20

我们都知道,从事建筑行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证明,而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想要合法合规承接房地产开发就需要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然而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不清楚申请材料导致资质办理失败,由此便想着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情况下,违规承接工程项目,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醒,无证开展施工的方式已涉嫌违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便承接工程项目的,将由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于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逾期仍不改正的企业,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将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规施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严厉处罚。因此,企业未取得许可证便开展工程建设,相关部门对其将严格处理。

房地产开发资质分为核定资质及暂定等级,企业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必须按等级进行申请吗?并不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营业执照30日内,提出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也就是说,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申请房地产暂定资质,不可申请核定资质。而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地产暂定资质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3、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章程公司公章

4、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身份认证锁以及企业社保锁;

5、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简历及一寸照片等身份证明;

7、股东身份证明。若企业股东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股东身份证;股东为企业的,则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

8、企业为资质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收款收据。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只需提供1个月社保证明和收据;

9、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及场地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等。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醒,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资质证书延期,但不可超过2年。若企业在领取暂定资质证书1年内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其资质证书延期申请将不予批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特殊性质企业,其经营不仅需要申请营业执照,还需要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许。若房地产开发企业不知道要如何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可交由专业资质代办机构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办理,多位资深资质顾问全程服务,快至7天配齐材料,助力企业快速获得资质证书承接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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