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企业税务筹划开展的时候,如果能够充分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则可以确保筹划的顺利,同时也可以确保筹划的成功。那么关于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常见问题有哪些?如果能够了解清楚这方面的信息,那么则可以更好的利用加计扣除。
1、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小型微利企业两项优惠政策的条件,两种优惠是否可以同时享受?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因此,如果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条件,可以按规定同时享受。
2、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形成了年度亏损,是否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
3、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是否可以计算加计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企业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除了需要了解政策的内容之外,还需要对政策常见的问题信息进行了解,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利用。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是一家专注于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公司注销、代理记账、营业执照、资质代办、许可证、企业报税/年审、财务代理等一系列业务服务,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税相关知识,欢迎点击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24小时客服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