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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员工发放通讯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1-06-20

如今,很多企业都会为员工发放通讯费、用餐费、交通费等补贴费用,很多财会人不清楚这些费用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接下来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就跟大家一一解答。

一、向员工发放通讯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1)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手机由公司购买,员工使用手机产生的通讯费由公司承担,发票开给公司,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手机用于公司经营业务,凭发票报销通讯费,标准内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超标准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2)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现金发放通讯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向员工发放用餐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1)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员工出差发生的餐费、工作餐,在标准内领取差旅费补贴,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2)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直接给员工发放伙食补贴,除误餐补助属于免税情形外,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向员工发放交通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1)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企业配备车辆接送员工上下班,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

给员工发放交通补贴,标准内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的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2)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员工私人车辆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没有签订租车合同或协议,直接报销相关费用,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四、向员工发放实物、购物卡等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发放给员工实物、购物卡等福利,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五、为企业股东报销费用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为企业股东报销其购买私人用品所产生的费用,应按股息红利所得扣缴股东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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