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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会计分录要该怎么做?
发布时间:2021-06-20

在会计工作中,经常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事情,很多小伙伴并不清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怎么去进行账务处理,下面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就跟大家详细讲解。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会计分录要该怎么做?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支付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该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工资”帐户,贷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

(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缴所得税

承包、承租经营有两种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分别涉及两个项目,一是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二是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税。

(三)支付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费、财产租赁费、利息、股息、红利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费、财产租赁费时,一般由支付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扣缴税款,并记入该企业的有关期间费用帐户。

企业在支付上述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费用”、“应付利润”等帐户

贷:“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现金”等帐户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

贷:“银行存款”等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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