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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退回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1-06-20

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对于上一年度退回的企业所得税,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收到退回的企业所得税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收到退回的企业所得税分录处理

在本年度退回:

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

结转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本年利润

在下年度退回: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所得税费用如何计算?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如果只有永久性差异,则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

在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部分,即: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一、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缴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应交所得税,应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计算确定。

当期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适用所得税税率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二、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是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会计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当期发生额,但不包括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影响。

递延所得税费用=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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