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海南代理记账 > 财务咨询 > 日常财务咨询 >
企业预收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6-20

企业购进货物预收一部分款项,发生预收款费用支出,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符合条件的预收款需要缴纳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税总2016年1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预收款项时,可做以下账务处理:

1、收到预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收到剩余货款: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是一家专注于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公司注销、代理记账、营业执照、资质代办、许可证、企业报税/年审、财务代理等一系列业务服务,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税相关知识,欢迎点击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24小时客服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