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对项目一般采用内部承包责任制的方式,集中核算,汇总纳税,相关的税务处理该怎么做?
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处理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其税务除了与一般商贸企业和工业企业相同的操作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事项,比如:
1、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按完工程度来确认收入和成本,不论企业是否有开具发票。
2、建筑施工企业如果有再外地发生应税事项时,需要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并在工程所在地预缴税金。
3、对于建筑企业,如果有预收账款,需要预缴对应的税费。
建筑施工企业常用的会计分录
一、支付社会保险费
划出社保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员工保险(公司缴付部分)
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缴付部分)
内部往来—XX分公司(按全额)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按未扣除社保费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或现金(按其差额)
二、确认收入
开具工程款发票时,公司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
预收账款(之前如有预收款项)
贷:工程结算收入——各项目
购进工程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各种税金(销项减进项)
贷:银行存款
三、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增加时:
借:固定资产——各部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管理部门用)
工程施工——项目部(生产用、项目部管理用)
贷:累计折旧
四、成本结转
月末前,成本会计将当月应计入各项目部成本单据所载事项计入相关项目成本→总账会计按项目部将当月所有成本发生额结转至工程结算成本科目的对应项目。即:
借:工程结算成本——各项目部
贷:工程施工——工程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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