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买卖、赠与或交换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时,需按照3%至5%缴纳契税。关于企业缴纳契税会计分录的内容来一起了解吧。
缴纳契税分录
按规定缴纳的契税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契税是什么?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可征一次性契税。(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可征。
契税征税对象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承受人缴纳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承受人缴纳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3.房屋买卖: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其中,以房产抵债,经双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按房产折价款缴纳契税。
(2)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不缴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4.房屋赠与:受赠人缴纳契税(法定继承人除外)。
5.房屋交换: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6.其他
(1)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应缴纳契税。
(2)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应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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