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一家外贸企业,因汇率浮动,期末根据汇率调整形成的未实现汇兑损益,这种情况下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汇兑损益,相应账务处理如下:
1、收汇时
借:银行存款——外币
贷:应收账款
2、结汇时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银行存款——外币
3、购汇时
借:银行存款——外币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 :银行存款——人民币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是一家专注于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公司注销、代理记账、营业执照、资质代办、许可证、企业报税/年审、财务代理等一系列业务服务,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税相关知识,欢迎点击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24小时客服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