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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进项税额结转如何做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1-06-20

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凭票面税额抵扣进项税。月末结转进项税额时,具体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月末进项税额结转分录

1、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销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可以理解为未交增值税是“ 应交税费”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交或多交增值税的。该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交的增值税;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

进项税额是什么意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一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凭证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完税凭证;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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