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交社保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如果超过期限,就要收取滞纳金,社保滞纳金和税收滞纳金不同,那么社保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社保滞纳金税前扣除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但对社保费的滞纳金没有明文规定不能扣除,社保滞纳金支出不属于税收滞纳金,因此是允许税前扣除的。
但是各地政策也有不同,如《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十八、社会保险费滞纳金能否税前扣除问题”的处理意见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有关规定收取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比照税收滞纳金,不予税前扣除。
因此,社保滞纳金是否能税前扣除,要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社保滞纳金的账务处理
社保滞纳金和税收滞纳金的入账方式一样,都是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支出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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